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中文系素质与能力学分管理实施细则
2008-04-25 阅读: 出处:中文系 作者:中文系 编辑:孙岳 [打印文章] [关闭窗口]

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中文系素质与能力学分管理实施细则

 

为适应学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,实现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,全方位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,实现教学与学生工作的一体化教育方案,依据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指导意见》和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能力学分制管理指导性意见(试行)》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的界定、构成及评定

 

第一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列入中文系人才培养方案的,在第二课堂、第三课堂(社会实践)参与学习、参加活动、接受教育和培训等项目时所得学分。

第二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必须突出职业适应性原则和个性原则。

第三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由基本能力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:1、基本能力学分为16学分;2、为了体现中文系的办学特色,落实人才培养方案,鼓励学生提高写作能力,多发表作品,中文系特在奖励学分的制定中结合本系学科特点,加大对学生在各大报纸、刊物发表文学作品、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奖励,且奖励学分的设定上不封顶。

第四条     基本能力及其学分设定:(1)常用汉字、成语与硬笔书写能力测试:1学分;(2)阅读能力:1学分;(3)写作能力:1学分;(4)人际交往能力:0.5学分;(5)语言基本能力(普通话水平达标):0.5学分;(6)普通话使用习惯:0.5学分(7)当众语言表达能力:0.5学分;(8)参加学术活动、报告讲座:1学分;(9)社团活动:1学分;(10)职业准备:2学分;(11)组织能力:1学分;(12)运动能力:1学分;(13)社区服务:1学分;(14)工作能力:1学分;(15)体验活动:1学分;(16)道德品行:2学分。

第五条     奖励学分设定:(1)国外游学、旅行1个月以上:1学分;(2)组织爱心募集活动或亲自捐赠财物:1学分;(3)策划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或文艺活动:1学分;(4)参加学科竞赛或科研科技活动:0.5-1学分;(5)参与创业竞赛与就业实践:1学分;(6)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:1学分;(7)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或评论文章:发表一篇记0.5学分;(8)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:发表一篇若为第一作者记2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1分;(9)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:发表一篇若为第一作者记1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0.5学分;(10)在省级以上出版单位出版文学作品或理论著作:发表一本作品或著作若为第一作者记2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1学分。

第六条     学生必须修满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16学分方可毕业,修满16学分者同时发给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合格证》。奖励学分可用于抵算部分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,折抵办法另文规定。

第七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经中文系审核与评定后记入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素质与能力学分成绩记载卡》,每学年6月汇总、审定和公布一次;对所获素质与能力学分较少的同学,辅导员应履行告知和辅导义务。

第八条     素质能力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前不计入学业成绩表,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认定为学业成绩,不合格者不予认定,须进行重修;重修合格者予以认定,重修不合格者不得毕业。

第九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评定须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公示的原则;必须组建具有公信力的评定小组,必须规定议事规则。

第十条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评定材料必须建立健全档案并归类备查。

第二章       素质与能力学分项目与评定标准

 

第十一条 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、奖励学分项目学分设定标准如下:

模块

序号

项目

学分

考核指标

佐证材料

备注

 

1

常用汉字、成语与硬笔书写能力

1

在大一下学期参加系内组织的“汉字应用能力测试(笔试)”,其中包括对硬笔书写能力测试。

考试试卷

第二学期完成

基本能力学分

2

阅读能力

1

1、配合外国文学、古代文学、现当代文学等课程每学期阅读相关经典作品及专业参考书40本;2、每学期阅读10本畅销书。

1-3学年每学期开学由学生向辅导员提供阅读书目,期末提供读书笔记,辅导员据其给予成绩评定。

第一至六学期完成

3

写作能力

1

1、以系报《人文印迹》为阵地,要求每生至少有一篇文章在《人文印迹》发表(0. 5学分);2、每学期撰写不少于6万字的日记、心得、博客等 0.5学分)。

期末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

第一至六学期完成

4

人际交往能力

0.5

拟订人际关系测评调查表,于第四学期

进行测评,对测评不合格的学生进行个案辅导。

测评问卷

第四学期完成

5

语言基本能力(普通话水平达标)

0.5

通过普通话测试,成绩达到二甲以上。

提供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

第七学期前完成

6

普通话使用习惯

0.5

班级为单位在每学年末以量表的形式进行测试。

普通话使用习惯测试表

第四学期前完成

7

当众语言表达能力

0.5

每两周必须在班会活动时间开展一次故事接龙、即兴演讲、辩论赛等活动,每生每学期必须参加一次。

由组织活动的班委做好相应记录,于期末提供给辅导员评定存档

第一至四学期

8

参加学术活动、报告讲座

1

1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讲座;2、参加系组织的人文讲坛。

每次参与活动的考勤记录以及心得体会

第一至四学期

9

社团活动

1

1、积极动员学生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,每学期期末前两周由学生提交社团认定后的活动证明,由辅导员进行认证,每学期参与活动不得少于6次。

 

社团出具证明材料

第二学期

10

职业准备

2

1、在第六学期进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培训并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教师或辅导员进行成绩认定。

2、参与并通过学校、系组织的模拟面试。模拟面试时间为大四上学期,补测时间为大四下学期。

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明;模拟面试合格证明

第六学期至第八学期

11

组织能力

1

1、以班级为单位实行值班班长制度,由每位同学轮流当值班班长,协助班长进行班级管理;2担任实职的学生干部以学年为单位向所属部门提交履职情况总结,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。

相关考核记录

第一至四学期

12

运动能力

1

1项以上体育特长,并制定锻炼计划,由各班体育委员记录、监督。

提交锻炼计划、锻炼记录表

第一至四学期

13

社区服务

1

每学期参与社区服务与义工活动5次。

活动记录

第一至四学期

14

工作能力

1

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及勤工俭学。

提供单位证明

第一至六学期

15

体验活动

1

1、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,由系统筹安排城市同学和农村同学结成对子,互换生活环境15天;2、累计旅行15天。

提供旅行或互换生活环境的证明资料

第一至四学期(在第一项和第二项中选择其一即可)

16

道德品行

2

每学年进行班级道德测评合格。

道德测评记录表

第一至第六学期

奖励学分

1

国外游学、旅行1个月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