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中文系素质与能力学分管理实施细则
为适应学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,实现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,全方位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,实现教学与学生工作的一体化教育方案,依据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指导意见》和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能力学分制管理指导性意见(试行)》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第一章 素质与能力学分的界定、构成及评定
第一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列入中文系人才培养方案的,在第二课堂、第三课堂(社会实践)参与学习、参加活动、接受教育和培训等项目时所得学分。
第二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必须突出职业适应性原则和个性原则。
第三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由基本能力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:1、基本能力学分为16学分;2、为了体现中文系的办学特色,落实人才培养方案,鼓励学生提高写作能力,多发表作品,中文系特在奖励学分的制定中结合本系学科特点,加大对学生在各大报纸、刊物发表文学作品、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奖励,且奖励学分的设定上不封顶。
第四条 基本能力及其学分设定:(1)常用汉字、成语与硬笔书写能力测试:1学分;(2)阅读能力:1学分;(3)写作能力:1学分;(4)人际交往能力:0.5学分;(5)语言基本能力(普通话水平达标):0.5学分;(6)普通话使用习惯:0.5学分(7)当众语言表达能力:0.5学分;(8)参加学术活动、报告讲座:1学分;(9)社团活动:1学分;(10)职业准备:2学分;(11)组织能力:1学分;(12)运动能力:1学分;(13)社区服务:1学分;(14)工作能力:1学分;(15)体验活动:1学分;(16)道德品行:2学分。
第五条 奖励学分设定:(1)国外游学、旅行1个月以上:1学分;(2)组织爱心募集活动或亲自捐赠财物:1学分;(3)策划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或文艺活动:1学分;(4)参加学科竞赛或科研科技活动:0.5-1学分;(5)参与创业竞赛与就业实践:1学分;(6)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:1学分;(7)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或评论文章:发表一篇记0.5学分;(8)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:发表一篇若为第一作者记2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1分;(9)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:发表一篇若为第一作者记1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0.5学分;(10)在省级以上出版单位出版文学作品或理论著作:发表一本作品或著作若为第一作者记2学分,为第二作者记1学分。
第六条 学生必须修满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16学分方可毕业,修满16学分者同时发给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合格证》。奖励学分可用于抵算部分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,折抵办法另文规定。
第七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经中文系审核与评定后记入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素质与能力学分成绩记载卡》,每学年6月汇总、审定和公布一次;对所获素质与能力学分较少的同学,辅导员应履行告知和辅导义务。
第八条 素质能力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前不计入学业成绩表,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认定为学业成绩,不合格者不予认定,须进行重修;重修合格者予以认定,重修不合格者不得毕业。
第九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评定须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公示的原则;必须组建具有公信力的评定小组,必须规定议事规则。
第十条 素质与能力学分评定材料必须建立健全档案并归类备查。
第二章 素质与能力学分项目与评定标准
第十一条 素质与能力基本学分、奖励学分项目学分设定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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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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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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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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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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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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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证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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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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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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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汉字、成语与硬笔书写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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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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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一下学期参加系内组织的“汉字应用能力测试(笔试)”,其中包括对硬笔书写能力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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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试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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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学期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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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能力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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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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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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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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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配合外国文学、古代文学、现当代文学等课程每学期阅读相关经典作品及专业参考书40本;2、每学期阅读10本畅销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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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学年每学期开学由学生向辅导员提供阅读书目,期末提供读书笔记,辅导员据其给予成绩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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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六学期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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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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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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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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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以系报《人文印迹》为阵地,要求每生至少有一篇文章在《人文印迹》发表(0. 5学分);2、每学期撰写不少于6万字的日记、心得、博客等 (0.5学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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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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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六学期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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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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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际交往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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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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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订人际关系测评调查表,于第四学期
进行测评,对测评不合格的学生进行个案辅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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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评问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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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学期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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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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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基本能力(普通话水平达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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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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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普通话测试,成绩达到二甲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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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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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学期前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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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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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话使用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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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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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为单位在每学年末以量表的形式进行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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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话使用习惯测试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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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学期前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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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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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众语言表达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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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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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两周必须在班会活动时间开展一次故事接龙、即兴演讲、辩论赛等活动,每生每学期必须参加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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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组织活动的班委做好相应记录,于期末提供给辅导员评定存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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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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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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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学术活动、报告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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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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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讲座;2、参加系组织的人文讲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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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参与活动的考勤记录以及心得体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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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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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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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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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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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积极动员学生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,每学期期末前两周由学生提交社团认定后的活动证明,由辅导员进行认证,每学期参与活动不得少于6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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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出具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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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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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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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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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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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第六学期进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培训并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教师或辅导员进行成绩认定。
2、参与并通过学校、系组织的模拟面试。模拟面试时间为大四上学期,补测时间为大四下学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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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明;模拟面试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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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学期至第八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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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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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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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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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以班级为单位实行值班班长制度,由每位同学轮流当值班班长,协助班长进行班级管理;2、担任实职的学生干部以学年为单位向所属部门提交履职情况总结,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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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考核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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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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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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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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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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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1项以上体育特长,并制定锻炼计划,由各班体育委员记录、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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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锻炼计划、锻炼记录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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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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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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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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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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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期参与社区服务与义工活动5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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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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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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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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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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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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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及勤工俭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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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单位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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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六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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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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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验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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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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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,由系统筹安排城市同学和农村同学结成对子,互换生活环境15天;2、累计旅行1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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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旅行或互换生活环境的证明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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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四学期(在第一项和第二项中选择其一即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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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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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品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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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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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年进行班级道德测评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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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测评记录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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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至第六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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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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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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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游学、旅行1个月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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